愿神在我们生命中
今天,我们也借着“中间”这个词语,来提醒自己:
我们真的愿意神在我们中间吗?
真的愿意神在我们生命当中吗?
我们是真的那么愿意,神与我们同在吗?
我们先来思想,如果神不在我们中间、不在我们生命中,那么我们的生活状况是如何的呢?
经文1-4节已经给出了答案,那就是与罪共舞,种种罪恶行为的生活状况。
当时的犹大百姓导致这样罪恶生活的原因,是因为他们不愿意神在他们中间。
经文第2节用四个“不”,指出了他们不愿意神在他们中间的具体的表现。
那就是:不听从神命令、不领受训诲、不依靠神、不亲近神。
四个“不”,也写出了百姓对神态度的恶劣。
接下来,神也给出了我们对他应该有的态度,就是四个“要”。
在第7节讲到,要敬畏神。在第8节讲到, 要等候神。
在第9和第10节讲到,要祈祷神,要侍奉神。
这四个“要”,说出了那些愿意邀请神在他们生命中的人,应该有的态度。
我们反思,以上所讲的这些对神的态度,或者特征,是否在我们身上找的到?
神非常乐意在他的百姓中间,在他们的生命中。
弟兄姐妹们,作为神的百姓,我们是否愿意神在我们生命中呢?
很多时候,我们祈求神在我们生命中,与我们同在,只是成了祷告词,成了口头语句。
因为从我们实际的生活状况来看,我们并不见得是愿意让神在我们中间,在我们生命中。
或许只是希望神在我们生命中,只是表现在教堂聚会或服事那一刻而已。
并不是我们生活的全部,我们生命的所有。
神不在我们生命中,我们活出的生命就是经文第一节所说的,悖逆、污秽、欺压的生命。
神在我们生命中,我们活出的生命是顺服、圣洁、公义的生命。
也正如本章最后段落所记载的,是不再惧怕,不再愁烦,喜乐,平安的生命。
这是因为神在我们生命中,他作了他自己的事情。
那就是对罪的审判,章显他的公义,施行他的拯救,以慈爱怜悯待我们。
愿我们一起来邀请神在我们生命中,神要作他自己的工作。
在每一次的聚会中,邀请神在我们中间居首位,掌王权。
在每一次的工作行事中,邀请神在我们的工作中掌管一切。
在每一次的抉择中,邀请神在我们生命中主宰一切。
在每一次的侍奉中,邀请神在我们生命中引导一切。
当愿意邀请神在我们生命中工作的时候,就是把自己交托给神,
神也为我们负责到底,因为他是信实可靠。
经文17所说的,神是施行拯救,大有能力的神,且是爱你的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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