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靈修 | 哥林多前書10

以自由的名义开后门

保罗用了大量的篇幅讨论了

关于是否能吃祭偶像的肉的问题——

实际上这个问题不但关系到能不能吃到肉,

也关系到哥林多人实际的生活利益。

很显然,

哥林多人以自由的名义,

在这个问题上为自己开了后门:

“既然偶像算不得什么;

既然地和其中所充满的都属乎主,

那我们为什么不吃呢?

行业里的聚会我们去一下又何妨呢?”

福音的确给人自由,

因为上帝的权柄大过一切,

耶稣基督胜过死亡的权势!

但在现实当中

我们却常常会像哥林多人一样,

以自由的名义

为自己的软弱、甚至情欲开后门——

比如,

只要心中相信,去不去聚会其实无所谓啦~

我只是去那些场所,又不会沾染那些犯罪的事,有什么关系呢?

这些东西法律都是允许的,况且我只是经营一下,

自己有没有被它捆绑,为什么要禁止我呢?

等等。

我们几乎都会背诵那句有名的:

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处;

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

很多时候

我们心里想的

是为了别人的缘故,我就暂且委屈一下自己吧!

但实际上,

这句经文有一个重要的基础——

我们绝不会以自由的名义为自己开后门,

因为我们知道

这自由乃是一种满有荣耀、为使命而活的宝贵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