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灵修 | 罗3:9-20 | 周三

可怕的恶行

记得有一次青少年夏令营聚会的时候,有一次小组时间结束后我看到一堆聚在一起很开心的在玩,出于好奇我走近看一看,原来他们一起要玩这个当时很火的游戏,年轻人中很流行玩一个游戏叫《狼人杀》,而我对此一无所知,可以看出与青年人之间还是有代沟的啊!那为了更融入他们之中看了一会我加入了游戏。也了解了玩法和规则:玩家被随机平均分派到好人阵营或者狼人阵营,游戏共分为晚上和早上两部分,晚上就是狼人杀人的时间,而早上则是所有玩家轮流发言的机会。游戏中,狼人在晚上开眼时,可以知道自己同伴有谁,再一起投票将谁杀掉;相反,好人阵营只能透过早上的轮流发言机会,猜测推断谁是好人或狼人,入夜前进行投票,说服大家杀掉狼人。

这种暗中合伙“杀人”和侦探的游戏是刺激人,结局也常是出人意外的。同时也揭露了犯罪是人的天性,在游戏中杀在杀人中游戏。

回到圣经中来:今天的灵修经文让我聚焦在:《可怕的恶行》这主题上

罗马书3章15-17节都引用旧约圣经,引自箴言1章16节和以赛亚书59章7-8节;

在这种没有基督的状态中的人性真是很可怖的。丰恩(Vaughan)指出当我们。研究这些旧约的引用句时,它们叙述三件事。

(一)一种品格,其性质是无知、凡庸、欺诈、及无用。

(二)一种舌头,其声音是毁坏、欺骗、及恶毒。

(三)一种行为,其表现为压迫、坏乱、及仇恨。这些事都是忽略上帝的结果。

其实从第10 节开始到20节,保罗逐一列出理由来,指出人无论在本质上、态度上、思想上都是偏离正道的,而且对待人没有怜悯,言语上常存恶毒,行为上残暴不仁。换言之,整个人都有了罪,甚至律法也无能挽回。律法是叫人知罪的,律法的功用,乃是将人的罪性暴露出来,使人意识到自己有罪。

3章的第15节中讲到“杀人流血,他们的脚飞跑,”是指人勤于犯罪作恶,且精于逃避刑责。这不得不让人思想二个方面:

第一:我们的脚步现在是行在那条路上?我们的脚应当‘不站罪人的道路’(诗一1)。

第二:今天我们这群信主的基督徒行走主的路不快,但行走世界的路却会飞快。

16节“所经过的路便行残害暴虐的事。”是指人的手到处施行残暴:不仅不以服事为念,反给别人带来毁坏和祸害。这样的人心里未曾知道平安的路。他根本就不懂得享受心灵的安息如17节说的一样。

求主怜悯让我们再一次省察自己:

主我就是那个常犯罪又常逃避责任的人啊!

主我就是那不以服事为念常做破坏的人啊!

主我就是那心灵没有安息性格暴躁的人啊!

求主的宝血洗尽我的罪,求主的爱充满我的心,求主的圣灵引导我,求主的道约束我。

让我成为一个新造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