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6:8-11】我们若是与基督同死,就信必与祂同活。因为知道基督既从死里复活,就不再死,死也不再作他的主了。他死是向罪死了,只有一次;他活是向 神活著。这样,你们向罪也当看自己是死的;向 神在基督耶稣里,却当看自己是活的。
与主同活
之前看人打离婚官司,有人咨询律师“共同生活”的定义是什么?
是住一间房,睡一张床,还是必须有夫妻之实?
律师回答说:“夫妻共同生活”并不是片面的两性关系,而是指男女双方在婚后的联合,住在共同的住所,有相互扶持的责任,共同承担生活压力家庭义务,应该是一种持续、稳定的,并且应该是可以共创美好的状态。
保罗在第五节说「我们若在祂死的形状上与祂联合,也要在祂复活的形状上与祂联合」,受洗的实际就是与基督联合,就是我们的老我已经与基督同死,而拥有新生命的我们,要与基督共同生活。
由从前走到如今,是一条出死入生的路,在这条路上基督把自己献上为祭是一次性的,祂的死一次就彻底击溃了罪,对他来说并不需要第二次战役。但当我们真正遇到罪的时候,却常常缺乏信心「看自己是死的」,我们忘了救恩的目的就是为了使信的人脱离被罪控制的生活方式或习惯,不再作罪的奴仆。
保罗提醒我们,不再作罪与死的奴仆不但是基督已经为我们成就的事实,作为已经被称义群体中的一员,我们也应当看自己是活的,并且主动的承担与主同活的责任和义务,让这个不被罪和死辖制的“同活”也成为一种持续、稳定且被神看为美好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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