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灵修 | 罗7:1-6 | 周二

所以,当丈夫还活着的时候,如果她归属别的男人,就称为淫妇;丈夫若死了,她就脱离了律法的约束,如果她归属别的男人,也不是淫妇。「罗马书7:3 」

再嫁

不久前因为一首「武家坡」寒窑苦等十八年的王宝钏再次火出了圈。虽然薛平贵与王宝钏的故事是虚构的,但其折射出的古人的婚恋观却发人深省。在那个年代,若丈夫还在,妇人改嫁就是不守妇道。

然而保罗在这里引用这样的例子,却不是为了纠正当时罗马信徒的婚恋观,而是为了让他们知道,他们已经从律法之下被释放了!

这个例子里的妇人就是他们,也是我们——她先后有了两任丈夫。让我们留心看,妇人第一任丈夫的死对这个妇人与律法的关系产生了什么影响?

当第一任丈夫死了,妇人就被释放出来。不仅从丈夫那儿得释放,也从律法的监督下得了释放。这时,律法无法干涉她要去那里,要做什么,以及与谁交往。

第一任丈夫的死,让这妇人向原来监控她的律法如同死了。

这第一任丈夫就是我们每个人与生俱来的老我。我们与“他”联合,无法摆脱。

就像一个妇人嫁了一任丈夫之后,就与丈夫绑在了一起,即便这个丈夫贪财好赌酗酒,她也必须与与之同住,和丈夫同样的被捆绑,过着败坏、羞耻、将要死亡的生活。

如果这妇人在嫁给第一任丈夫之后,因为厌恶那样的生活模式而想要与别人同居,那么她就会被称作淫妇。控诉她的就是律法。

只有在她的第一任丈夫死后,这个妇人才能免于律法的谴责。这时她若再嫁,律法也无话可说。

意思是,当我们接受耶稣基督是主,我们的老我与基督同钉十字架,律法在我们的身上就不再产生效力,我们可以在祂里面得自由,无需依靠遵行律法证明自己的清白,不必用律法为自己验明正身。

因为我们的第二任丈夫是死里复活的基督,我们得了祂的恩典,可以分享他的智慧能力、身份地位、荣耀盼望……在他的一切所有上,我们都有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