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7:21-24 我觉得有个律,就是我愿意为善的时候,便有恶与我同在 因为按著我里面的意思,我是喜欢神的律的;但我觉得肢体中另有个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战,把我掳去,叫我附从那肢体中犯罪的律。 我真是苦啊!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
两律的交战
当我们读到最后一节经文之时,是否会与作者产生共鸣之处。
这里讲到人所发出的呼喊:“我真是苦啊!”
这个发出“苦”的声音,
或许在当时的犹太人中常有发生。
为什么呢?因为人人守律法,却无法守的住,守得牢。
希望透过守律法,来应付罪恶的引诱。
然而 正如经文开头所说的,
当人愿意为善的时候,便有恶同在。
所以实际情况是,当人要照着律法或者良心去行善时,却常常被恶所拦截,被恶所胜。
同样的,我们也思想,
如今的时代,人去学好,或者人的思想品德的提升,是否让人可以不去犯罪?
道德的规范可否叫人脱离罪?答案是否定的。
所以,人常常活在,人要向善而活不出善,反而陷在恶中的那垂死挣扎的状态。
所以人所发出的这一声愁苦的声音,也就是人在律法面前所能达到的最高高度了。
这个“苦”的声音,
或许发生在我们信主之后,人里头的,神的律与肢体中犯罪的律交战的时候。
这里提到的“律”,可以理解为定律,法则。
两个律,分别代表着,有从神而来的,有从魔鬼而来的。
肢体中犯罪的律,是讲到,魔鬼常常利用我们的肢体作为犯罪的工具,所以我们的犯罪常常是身不由己,身子被罪恶,被犯罪的律驱使。
弟兄姐妹们,这两个律的碰撞,交战,在我们基督徒的生命中时常发生,是正常的现象。
反之,如果没有两律的交战,反而显得不正常了。
那么,面对两律的交战,基督徒是否一直处在这样挣扎、愁苦的状态,我想不会的。
如果状态一直如此,那我们需要思考,
因为如果一直只是处在这样苦的状态,或者一直被恶所胜,被恶所掳掠,那么我们的人生也是一直在挫败中,绝望中,
那么是不是因为是这样的情况;
我们是靠自己行为,靠守律法,自己的方法,靠的是自我的一切。那么,神的律与犯罪的律交战之时,我们必然会成为俘虏,失败的一方,结局也是苦不堪言。
在这里,我们也当知道,
神赐下律法的目的,是要我们知道何为罪,也让我们知道凭自己的力量无法自救,无法不犯罪,无法行出善,所以律法的存在是要将我们引向耶稣基督。
今天,作为基督徒,你在与罪恶交锋的时候,是否依靠主,把自己交托给主。
如果不是,结局注定是失败,愁苦的状态。
如果是,那么,我们就可以旗开得胜。
因为我们的神是我们的旌旗,我们的力量,我们的保障。
那么,当我们依靠主,两律交战之时的苦就不长久,而是短暂,且会过去的。
取而代之的,是我们依靠主所带来的得胜,喜乐,感恩。
在本章最后,作者也写到当我们依靠主,带来的是人向神的感谢。
弟兄姐妹们,
依靠主胜过罪恶,所带来的喜乐感恩的经历,愿时时在你生命中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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