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11:7-10 这是怎么样呢?以色列人所求的,他们没有得着,惟有蒙拣选的人得着了,其余的就成了顽梗不化的。 如经上所记:“ 神给他们昏迷的心,眼睛不能看见,耳朵不能听见,直到今日。” 大卫也说:“愿他们的筵席变为网罗,变为机槛,变为绊脚石,作他们的报应;愿他们的眼睛昏蒙,不得看见;愿你时常弯下他们的腰。”】
恩典等于拣选
保罗在这三章里都写了些什么呢?
首先,是有关“拣选”的教义。第9章介绍拣选这个主题,指出神救恩的计划并未落空,因为即使大多数犹太人拒绝福音,神预先拣选的人仍旧得救了。然后保罗在第11章提出一些例子,来证明他前面所言。
第二,有关“定罪”的教义。神略过了一些人,他们没有得到拯救,保罗在第10章里不厌其烦地说明,那些被略过的人不能以这个借口为自己脱罪,因为我们必须为自己的行动负责,包括我们的不信,我们必须为自己的罪受审判。
然后,保罗提到“人拒绝福音的理由”。他主要以犹太人做例子,因为他在这几章中讨论到不信的以色列人之命运。其实所有拒绝基督的人都难逃此命运。人们拒绝福音是因为他们想要建立自己的义,却不肯顺服神的义。
最后,是以色列在历史上拒绝基督的事实,神已经预先告知世人了。8-10节分别引用了以赛亚书和诗篇的经文,就是为要说明:虽然许多人心刚硬拒绝福音,但神的拣选却从未停止过!
保罗的总结并不仅仅是总结而已,他似乎将论点又推进了一步。这段的总结有突显神拣选的作用,由此将我们再一次带回到他一开始的重点。
就像之前我们一直强调的,救恩不是我们自己赢来的,救恩完全是出于恩典。事实上,将第6节也连过来一起说的话,恩典就是拣选,拣选就是恩典!
但愿我们每一个人蒙拣选的人,都真正明白神的恩典,也顺服祂的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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