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灵修丨撒母耳记上 7:5-6丨周二

【撒母耳记上 7:5-6】 ⁵ 撒母耳说:要使以色列众人聚集在米斯巴,我好为你们祷告耶和华。⁶ 他们就聚集在米斯巴,打水浇在耶和华面前,当日禁食,说:我们得罪了耶和华。于是撒母耳在米斯巴审判以色列人。

那些不可以太具体的事

撒母耳审判以色列人,

指的其实就是审理他们当中的那些纠纷和案件。

这件事在外敌当前的时候做,

首先给人的感觉是有些不合时宜;

其次,更加要命的是,

撒母耳当着众人断案,

那岂不等于把各人的污秽、短处、隐私,

都曝露在众人面前了吗?!

在基督徒当中,

有些话、有些事

当我们笼统地讲时,

大家都很“阿门”;

然而,有些话、有些事千万不能太具体化,

因为一旦具体,

大家马上就会变得极度抵挡和排斥,

甚至开始找各种理由试图反驳……

比如,“我们要爱主”或“我们该认罪”。

基督徒应该认罪,

这是当然的!

而且,

我们越是强调认罪,就会显得越属灵。

然而,

且不说全部的罪,

倘若只要求我们把自己那些

得罪人、欺诈人、坑害人、诬陷人、论断人的事,

在众人面前细细地公开陈明,

那恐怕就会有人说,

“我有事要先走了”,

“哎,我们是不是应当先解决一下非利士人的问题呀?”

“谁敢说自己没得罪过人呢?”

“你没有吗?难道你只有刚才说的那几件事吗?”

……

或许

这从某个程度上这也反映出我们真实的信仰状况——

它只是朦胧中的一件美物,

一旦被落实,变得具体,

便失去了我们以为的那种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