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灵修 | 撒母耳记上18:17 | 20240818周日

[撒母耳记上 18:17] ¹⁷ 扫罗对大卫说:我将大女儿米拉给你为妻,只要你为我奋勇,为耶和华争战。扫罗心里说:我不好亲手害他,要藉非利士人的手害他。

以神的名义

扫罗想要借刀杀人,除掉大卫,

但,话说得漂亮——

第一,

事情是好的:

“我要把女儿嫁给你,

我想让你做我的女婿,

让我们成为一家人吧!”

第二,

看似动机是好的:

“我之所以看好你,

是因为你的奋勇,

所以,只要你为我奋勇。”

第三,

意义是好的:

“你这样做可不是为我哟,

你是在为耶和华争战!”

无论心理的动机如何,

总要把话在面上说得漂亮——

这似乎是一种人之常情。

然而,

从信仰的角度,

我们却看到,那实际上是很深刻的罪性:

那不但是一种欺骗,甚至欺诈的行为,

而且,就像扫罗一样,

我们还常常搬出上帝的名义:

“我一定要争取那件事的成功,也是为了荣耀神啊!”

“我放弃那件事,也是为了表现基督徒的舍己、不争竞啊!”

“这件事,你一定要参与,一定要奉献,这可是神的事工呀!”

“我去跟那些人搞好关系,也是为了将来可以向他们传福音啊!”

等等。

于是,

我们在欺骗、欺诈之上

还多加了一项妄称耶和华的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