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太福音 10:32-33】³² 凡在人面前认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认他;³³ 凡在人面前不认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认他。
为何要认主?
耶稣差遣门徒出去传道时,他们将面对一些很现实的挑战,如“羊进入狼群”,会遭遇人的拒绝,恶意,攻击,逼迫等等。而这两节经文看似是针对这一些现实挑战的一个非常严酷的标准和要求:认主的才得救,不敢认的就要被丢弃!这不禁给人一种很消极的压迫感,到底是为什么要“认主“呢?是因为害怕吗?难道只有达到这样的标准主才会认我吗?
在昨天的灵修经文当中我们看到耶稣说:“那杀身体、不能杀灵魂的,不要怕他们…” 因此可以理解:基督徒可以在任何环境中都“认主”,都无所畏惧且勇敢和坚定地持守信仰的原因,是因为他们知道自己的灵魂是必然得救的!他们在基督里已经得到了永生的应许和得救的盼望!
所以,虽然遇到逼迫不是意外,而可能是门徒们生命中的常态,而得以在被人拒绝,受尽逼迫,在面对福音与世界的冲突、世人对福音的抵挡时,仍然无所畏惧地,明确地表明立场,仍然在人前尊主为大,应当是因为我们清楚地知道主的救恩已经临到了自己,我们对主的恩典有十足的把握!因此可以得出一个结论:不是因为你“认主”才得救,而是若你真的确信自己已经得救了,你就会自然而然地在任何环境中都“认主”并尊主为大。
细想,我们是否常常没有在人前“认主”呢?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是否会以“沉默” “妥协” “隐藏” 或 所谓的“与世无争” 为外衣而有不“认主”的表现呢?那么,或许值得我们反思的是:我对救恩的信靠是否清晰?我对神恩典的把握是否稳固?我是否相信祂必然救我到底呢?
求主帮助我们!

